擴大紓困方案的計算公式是?

A:

由於補助金額的級距是取決於「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」和「各地區的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」,因此,大家可運用以下公式估算看看。



「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」計算公式

[(家戶月平均收入+家戶總存款)-15萬元×家戶人數]÷家戶人數=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



舉例來說,如果小陳是個自由接案者,還有一個5歲小孩,是個一家三口的家庭,今年1到3月期間,每月賺4萬5千元,存款30萬元、老婆存款19萬元。不料,小陳因4月時受疫情影響失業,未投保勞保也沒有雇主。



則小陳的急難紓困金申請資格試算如下:

1-4月家戶月平均:4萬5000×3÷4=3萬3750

家戶總存款:30萬+19萬=49萬

免扣除存款每人15萬:15萬×3=45萬

家戶平均每人每戶生活費:(3萬3750+49萬-45萬) ÷3=2萬4583



因此,若對照台北市審核金額標準:2萬5508元(1.5倍)至3萬4010元(2倍),小陳因低於最低生活費1.5倍的標準,即符合申請資格,可領到1萬元紓困補助金。



此外,若家戶每人每月生活費低於1.5倍者,除了可領到1萬元以外,申請人若為家中經濟主要收入者可多領1萬元;而若家有懷孕6個月以上或分娩2個月內婦女、6歲以下孩子、在學學生、身心障礙者、罹患重症者等,每符合一項條件加給5,000元,最高能領到3萬元。



總結來說,小陳除了可領到上述的1萬元以外,因為是家中經濟主要收入者還可多領1萬元、育有6歲以下幼兒,可加給5,000元,共可領到2萬5,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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