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會職權修法爭議逾200律師聲明 籲立院應接受覆議重啟討論 | 政治 | 中央社 CNA
立法院會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、刑法部分條文等案,超過200名執業律師今天聯合聲明,呼籲行政院應依憲法提出覆議,立法院應接受覆議,重啟國會改革法案討論。
立法院會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、刑法部分條文等案,超過200名執業律師今天聯合聲明,呼籲行政院應依憲法提出覆議,立法院應接受覆議,重啟國會改革法案討論。
本文將從憲法條文、政府體制與法國經驗,完整對比說明!
立法院推動國會改革並強化國會自律規範,盼能成為國人期待之權責相符的國會,由於事涉立法院職權,各界本應尊重。詎甫表決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,部分條文未能繫諸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,程序也未臻完備,已涉違反權力分立,監察院特發表聲明,以正視聽。 一、憲法第95條、第96條規定之調查及調閱權等監察職權,仍專屬監察院行使: 我國目前乃五權憲政體制,顯有別於國外三權分立,五院依憲
立法院會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、刑法部分條文等案,民進黨團批評國民黨團、民眾黨團所提法案內容違憲擴權,打算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,行政院則研議提出覆議,成為下一階段朝野攻防焦點。
今天(5/24)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召開第十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,本次有超過二十個會員團體代表出席,針對近來國會程序爭議所引起的亂象,各個公民團體代表紛紛表示憂心,並在本次大會中通過公督盟聲明稿,呼籲將爭議法案退回嚴審,並針對當前國會亂象請三黨主席應盡速進行朝野對話。 聲明稿 全文如下: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(公督盟)由三十八個非政府組織團體會員組成,自2007年成立以來,不斷致力於「立法院職權正常
今天(5/24)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召開第十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,本次有超過二十個會員團體代表出席,針對近來國會程序爭議所引起的亂象,各個公民團體代表紛紛表示憂心,並在本次大會中通過公督盟聲明稿,呼籲將爭議法案退回嚴審,並針對當前國會亂象請三黨主席應盡速進行朝野對話。 聲明稿 全文如下: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(公督盟)由三十八個非政府組織團體會員組成,自2007年成立以來,不斷致力於「立法院職權正常
十年前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強行通過服貿協議,引發台灣近代民主政治與人民運動最關鍵的318佔領國會/太陽花運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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