苦苓

《告大陸「所謂的」同胞書》

由於習大大發表了「告台灣同胞書」,台灣政府雖然有所回應,但想必你們不太重視、或不以為然,所以也由我來「反告」一下。

其實你們叫我們「同胞」就不對了,所謂同胞的胞就是胞衣的胞,也就是同母所生;換句話說,是兄弟姐妹的關係。但你們或許沒有機會讀台灣史,當時清朝海禁,只准男人來台、不可攜帶家眷,所以多數的漢人如要成家,多半會娶有南島血統的平埔族女子(所謂「有唐山公,無唐山嫲」),所以今天的台灣人,除了1949年之後從大陸來台、而且完全沒有跟本省人通婚的,否則都已經不是純種的「漢人」了。你們硬要說我們是同胞,我們只能說你們未必是同胞。

而且我也發現:你們講同胞的定義非常空泛,藏人跟漢人不同種不同文,你們也硬要把他們定為同胞;新疆人根本就是金髮碧眼的維吾爾人,你們也強迫他們變成同胞。這不是真的同胞,根本是「強迫同胞」。

再來跟你們談談所謂「中國人」的定義:台灣人就是中國人嗎?台灣真的屬於中國嗎?在歷史上,台灣一向被中國視為蠻荒之島、不聞不問,從荷蘭人到鄭成功到滿清到日本到國民黨政府,請問現在的中國,也就是中華人民國共和國政權,有統治過台灣一天嗎?那你們,憑什麼說台灣是中國的?

再退一萬步說,就算台灣人和中國人有血緣關係,那也只能叫做華人;只有在政治上認同了中國的統治,才能叫做中國人。而且並沒有任何規定:一個民族只能組成一個國家,否則新加坡也都是華人,怎麼從來沒有聽你們要和他們統一呢?可見得要成為一個國家的國民,必須是全體國民的意志,不容他人強迫。

再來,你們的習大大強調「中國人不打中國人」,雖然不承諾放棄對台武力,但只針對外國勢力和台獨份子,但請問你們的軍事科技現在有這麼進步,飛彈和子彈打出來的時候,分得出哪一個是台獨、哪一個不是台獨嗎?那就算有許多台灣人自認為中國人,到時候還是難逃一死,是不是要請習大大先發「免死金牌」給他們呢?

習大大答應統一之後會保障台灣人的私有財產、個人權益和信仰,請你們捫心自問:可能嗎?現在的中國,國企正在如火如荼的併吞 民企,你們花一輩子積蓄買的房子連土地權都沒有,受盡了寃屈的「上訪」民眾會被驅逐,為人民爭正義的律師會被囚禁,連欠稅的藝人都會被忽然「消失」…這是什麼個人權益?

至於信仰,且不說西藏人連擁有一張達賴喇嘛像都犯法,新疆的穆斯林成千上萬的被關進思想改造營,強迫他們改信共產黨,基督徒過聖誕節被說成是邪惡的,連十字架也要被公開拆毀,不「愛國」的教會紛紛被關閉…請問這又是什麼信仰保障?

連你們「正統」中國人都沒有的東西,習大大卻答應給我們,誰會相信呢?當初香港「一國兩制」不也是中國保證50年的嗎?到現在不給人民直選特首、看不順眼的不准選議員、一步一步的緊縮自由與人權…實在讓台灣人越看越害怕,而且腦筋清楚的想一下:全世界的歷史上、全世界的版圖上有成功實施過「一國兩制」的國家嗎?

我只想不客氣地說一句:「大哥,連你自己都沒有的東西,別說要給我好嗎?」

習大大說統一才有未來、要共築中國夢。沒錯,中國這幾年的確是有錢了,甚至可以搞「一帶一路」到處去撒錢,但是我想請問習大大:中國共產黨真的讓中國人民幸福了嗎?

一年一度「春運」的時候,有好幾億的人想盡辦法要回家,成為「世上最大人口移動」,為什麼?就是因為還有幾億中國人無法在自己的家鄉安身立命,必須要離鄉背井、拋家別子、長期漂泊,一整年都無法過正常的家庭生活,所以到了新年春節,拼了老命也要想盡辦法回家看看,否則父母可能下次就不在了,否則孩子可能就不認得你了…

「祖國」富強了、厲害了!可以買下人家的港口、機場甚至國土,但如果不能讓自己的人民正常工作、朝九晚五、安居樂業、永享天倫;換句話說,不能讓絕大多數的人感到幸福,那是沒有辦法讓人真正愛這個國家的。

而且我還想問:如果中國那麼好,為什麼有那麼多高幹、富豪子女、大牌藝人都定居國外、買房置產、甚至入籍該國,為什麼他們不留下來,和你們共享「中國夢」?

假如我們真的是同胞、是兄弟,那麼我這個做弟弟的離開這個家(而且每次都是被迫的,不管是被割讓、或是被佔領)、在外打拼,你們非但不肯幫忙,反而叫大家都不許跟我來往,也阻止我參加任何社團,連叫我的名字都不准,讓我在社會上行走更加困難…這又叫我如何跟你們「心靈契合」呢?

你們就讓我在外面好好的努力,如果有了成就也可以同感光榮,只要我一天沒改姓,我們就還是一家人,何必苦苦相逼?

如果有一天我覺得這個家溫暖、安全、可以相信和依靠了,也許我就自動回家省親、上演「大團圓」了,為什麼不給我一個自由選擇的權利,讓我覺得你們「真的是」同胞,讓我很樂意、很自主的「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」?而不要在利誘威逼之下,逼我做一個「不得不」的中國人?

中國有句俗話:「強摘的果子不甜」,請習大大和各位「同胞」都好好想一想,目前先讓我們「兄弟登山,各自努力」吧!

苦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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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iver Su

清政府的移民三禁中有「既入台者不得招致家眷」的規定,因此許多單身漢也以入贅於平埔族家庭的方法,甚至假冒成土著,來規避這項禁令。恰好當時台灣平埔族的許多部落偏向母系社會,由女人繼承產業,而且招男子入贅於家。特別像西拉雅族,他們的俗話說生女子是「有賺」─繼承產業;生男子叫「無賺」─入贅到別人家去。17、18世紀間,從中國大陸來到台灣的這許多單身漢,就這樣入贅於平埔族家庭,這真是「天作之合」。記得我小學時代學校要每個小孩回家查問自己祖先來自何處,祖母告訴我說,我們台灣人「有唐山公,無唐山媽」。那是我第一次聽到這句俗諺,當然當時聽得霧煞煞,等到後來研讀台灣歷史,才明白台灣人這段「天作之合」的血緣交融史。當然,這句「有唐山公,無唐山媽」有語病,林媽利醫師的研究告訴我們「平埔公、平埔媽、唐山公、唐山媽、高山公、高山媽,建構了台灣人的基因結構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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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iver Su 認為 不在查證範圍
引用自 River Su 查核回應
清政府的移民三禁中有「既入台者不得招致家眷」的規定,因此許多單身漢也以入贅於平埔族家庭的方法,甚至假冒成土著,來規避這項禁令。恰好當時台灣平埔族的許多部落偏向母系社會,由女人繼承產業,而且招男子入贅於家。特別像西拉雅族,他們的俗話說生女子是「有賺」─繼承產業;生男子叫「無賺」─入贅到別人家去。17、18世紀間,從中國大陸來到台灣的這許多單身漢,就這樣入贅於平埔族家庭,這真是「天作之合」。記得我小學時代學校要每個小孩回家查問自己祖先來自何處,祖母告訴我說,我們台灣人「有唐山公,無唐山媽」。那是我第一次聽到這句俗諺,當然當時聽得霧煞煞,等到後來研讀台灣歷史,才明白台灣人這段「天作之合」的血緣交融史。當然,這句「有唐山公,無唐山媽」有語病,林媽利醫師的研究告訴我們「平埔公、平埔媽、唐山公、唐山媽、高山公、高山媽,建構了台灣人的基因結構」。
Effie Fang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
引用自 Effie Fang 查核回應
這確實是苦苓所寫的文章,發表於他的臉書。

資料佐證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kulingwang/posts/519584121860000

王裕仁

《告大陸「所謂的」同胞書》 由於習大大發表了「告台灣同胞書」,台灣政府雖然有所回應,但想必你們不太重視、或不以為然,所以也由我來「反告」一下。 其實你們叫我們「同胞」就不對了,所謂同胞的胞就是胞衣的胞,也就是同母所生;換句話說,是兄弟姐妹的關係。但你們或許沒有機會讀台灣史,當時清朝海禁,只准男人來台、不可攜帶家眷,所以多數的漢人如要成家,多半會娶有南島血統的平埔族女子(所謂「有唐山公,無唐山嫲」)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kulingwang/posts/519584121860000
Andy Young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
引用自 Andy Young 查核回應
談得到「有唐山公,無唐山嫲」的段落,是在胡說八道!

資料佐證

清朝於乾隆53年(1788年)正式解禁,此後來台者均可攜眷入台,台灣漢人男多於女的現象再也沒有發生,原漢通婚的可能性也大幅減少,即便有也僅只是少數現象,不要被台獨騙了而不自知。
https://m.gamer.com.tw/home/creationDetail.php?sn=2982708

拆穿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的騙局

一談到兩岸、一談到統一,就一堆人拿出「有唐山公無唐山媽」這句話來,說台灣人與平埔族混血日久,早不是純漢人了。其實這又是台獨欺騙社會的謬論,長期以來說「羅漢腳」是指渡黑水溝來台單身男性實在可笑,其實簡單的說當時彰泉匪類的名稱就叫羅漢腳,也就是我們現代所謂的「流氓」,才不是什麼「單身男性」的意思。至於在台漢人男多於女的現象,只在清初以前發生,之後即未有此現象。況且原住民為母系社會,女性嫁給男性是何等大

https://m.gamer.com.tw/home/creationDetail.php?sn=29827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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