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裕仁
《告大陸「所謂的」同胞書》 由於習大大發表了「告台灣同胞書」,台灣政府雖然有所回應,但想必你們不太重視、或不以為然,所以也由我來「反告」一下。 其實你們叫我們「同胞」就不對了,所謂同胞的胞就是胞衣的胞,也就是同母所生;換句話說,是兄弟姐妹的關係。但你們或許沒有機會讀台灣史,當時清朝海禁,只准男人來台、不可攜帶家眷,所以多數的漢人如要成家,多半會娶有南島血統的平埔族女子(所謂「有唐山公,無唐山嫲」)
River Su
清政府的移民三禁中有「既入台者不得招致家眷」的規定,因此許多單身漢也以入贅於平埔族家庭的方法,甚至假冒成土著,來規避這項禁令。恰好當時台灣平埔族的許多部落偏向母系社會,由女人繼承產業,而且招男子入贅於家。特別像西拉雅族,他們的俗話說生女子是「有賺」─繼承產業;生男子叫「無賺」─入贅到別人家去。17、18世紀間,從中國大陸來到台灣的這許多單身漢,就這樣入贅於平埔族家庭,這真是「天作之合」。記得我小學時代學校要每個小孩回家查問自己祖先來自何處,祖母告訴我說,我們台灣人「有唐山公,無唐山媽」。那是我第一次聽到這句俗諺,當然當時聽得霧煞煞,等到後來研讀台灣歷史,才明白台灣人這段「天作之合」的血緣交融史。當然,這句「有唐山公,無唐山媽」有語病,林媽利醫師的研究告訴我們「平埔公、平埔媽、唐山公、唐山媽、高山公、高山媽,建構了台灣人的基因結構」。
《告大陸「所謂的」同胞書》 由於習大大發表了「告台灣同胞書」,台灣政府雖然有所回應,但想必你們不太重視、或不以為然,所以也由我來「反告」一下。 其實你們叫我們「同胞」就不對了,所謂同胞的胞就是胞衣的胞,也就是同母所生;換句話說,是兄弟姐妹的關係。但你們或許沒有機會讀台灣史,當時清朝海禁,只准男人來台、不可攜帶家眷,所以多數的漢人如要成家,多半會娶有南島血統的平埔族女子(所謂「有唐山公,無唐山嫲」)
一談到兩岸、一談到統一,就一堆人拿出「有唐山公無唐山媽」這句話來,說台灣人與平埔族混血日久,早不是純漢人了。其實這又是台獨欺騙社會的謬論,長期以來說「羅漢腳」是指渡黑水溝來台單身男性實在可笑,其實簡單的說當時彰泉匪類的名稱就叫羅漢腳,也就是我們現代所謂的「流氓」,才不是什麼「單身男性」的意思。至於在台漢人男多於女的現象,只在清初以前發生,之後即未有此現象。況且原住民為母系社會,女性嫁給男性是何等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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