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岳志您好,您購買的商品<<<已經到店>>>
請您盡速至超商取貨領取您訂購的商品。
取貨截止日期:2024-08-09 23:59

🔺溫馨提醒:員育法律事務所,擔任本公司顧問團隊。
🔺若【惡意】拒收,將構成刑法339詐欺罪、刑法354毀損罪。
🔺本公司將逕行不待通知,一律以台中地方檢察署,提告刑事訴訟處理。
近 31 日
0 次瀏覽
本訊息有 0 則查核回應
目前沒有已撰寫的回應,建議對其抱持健康的懷疑。
加 LINE 查謠言
加 LINE 查謠言
LINE 機器人
查謠言詐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