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立誠觀點:離岸風電標案總檢討,兼評經濟部澄清稿 - Yahoo奇摩新聞
連續拜讀了經濟部6月29日及7月6日針對離岸風電的「真相說明」澄清稿,深感有些意見不吐不快。該二澄清稿其實極為誤導,稿中一再強調遴選躉購是必經之路,不可能全數採用競標。但有人要求經濟部全部採競標制嗎?經濟部為何要自行創造一個假題目再自問自答呢?即使國外有採行先遴選再競標的先例,但都間隔數年,那有相隔短短兩個月的例子?其實今日各界真正質疑者為遴選時的躉購費率,費率訂為每度電5.8元是極為離譜的天價,
連續拜讀了經濟部6月29日及7月6日針對離岸風電的「真相說明」澄清稿,深感有些意見不吐不快。該二澄清稿其實極為誤導,稿中一再強調遴選躉購是必經之路,不可能全數採用競標。但有人要求經濟部全部採競標制嗎?經濟部為何要自行創造一個假題目再自問自答呢?即使國外有採行先遴選再競標的先例,但都間隔數年,那有相隔短短兩個月的例子?其實今日各界真正質疑者為遴選時的躉購費率,費率訂為每度電5.8元是極為離譜的天價,
I針對外界及部分媒體以錯誤數據誤導及攻擊離岸風電政策一節,經濟部能源局鄭重澄清說明,目前經濟部刻正辦理第2階段潛力場址容量分配作業,後續將決定109至114年間各離岸風場開發機制及商轉年份,而遴選之離岸風電系統係以該年度之簽約費率來作為收購價格,競價之離岸風電系統則以其競標價格作為收購價格,對於外界所云20年2兆元收購價格之計算基礎,實在無法理解。台灣屬發展離岸風電之後進國家,以開發離岸風電已達十
以上內容由「Cofacts 真的假的」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,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-相同方式分享 4.0 (CC BY-SA 4.0) 釋出,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,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