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知單】嘉義市普發現金6000元通知單,將於 1 月 16 日起,由里鄰長陸續送到市民的戶籍地址,請留意信箱。

- 現金主要發放日期:

115年1月24日(周六)及1月25日(周日),連續2天
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
市民可依通知單前往各區指定地點領取。

- 黃敏惠提醒 : 領取消費金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。

須憑通知單、身分證正本及印章;受委託代領者須為年滿18歲成年人,並備妥通知單、委託書、委託人及受託人身分證與印章。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領,並檢附通知單、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,以及未成年人之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

- 轉帳劃撥領取

市民因故無法於上述時段領取現金,可於115年3月2日 (周一)至3月15日 (周日)申請轉帳,提供線上及紙本2種方式,申請網站再行公告;款項115年4月30日 (周四)前撥款入帳

特別注意 : 未於期限內領取或申請轉帳者,視同放棄,不再發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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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聽人需要特別留意以下幾個地方: 1. 領取消費金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:閱聽人需要確保委託他人代領時,該代領者需年滿18歲成年人,並準備好相應文件。 2. 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領:若是未成年人需要領取現金,則需由法定代理人代領,並提供相關文件。 3. 未於期限內領取或申請轉帳者,視同放棄,不再發給:閱聽人需要注意領取現金或申請轉帳的期限,以免遺失領取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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